最新指南:建议医生尽量不要给熟人、朋友看病!

专家园地 > 严惟力 2024-01-09 (935)


科普园地园主“Dr. Salt”评语:

Dr. Salt一直以为,作为一名合格的医生,不仅要有爱心和慈悲之心,也要懂得法律、规则和人性。


以下为文章正文:

近日,BMJ 发文讨论了医生是否应该给熟人朋友看病,援引 Good medical practice(《优质医疗》)指南中相关的注意事项。该指南详细介绍了在英国工作的医生的原则、价值观和标准。

图源:BMJ

英国医学总会(GMC)官员 Alison Whiting 表示:「Good medical practice (《优质医疗》)指南中明确指出,医生应尽可能地不向熟人提供医疗服务。」

Good medical practice 指南截图

BMJ 文中指出,面对熟人,患者可能很难诚实地讲述自己的病史和治疗情况,而医生也可能碍于人际关系,不能客观了解患者的需求,还可能导致遗漏检查项目。

GMC 官员对此表示,在没有其他医疗资源可用的情况下,指南并不禁止医生为熟人进行治疗;但医生应该谨慎、仔细考虑风险,尽量寻求满足患者需求的可替代方案。同时,文中还对医生们提出建议:如果不得不给熟人看病,最好保留详细的问诊、治疗记录。(信息来源:GMC、BMJ

Good medical practice 指南中有关医疗记录的规定


当医生们迈入工作大门后,大家就会欣喜地发现——自己成为了朋友圈中被动联系最为频繁的那个人。

从丈母娘糖尿病、二舅姥爷脑血栓、爸妈高血压到媳妇儿生孩子、老公结扎、孩子高考心理辅导,一个内分泌科的医生也要无所不包。 

一项对南京中医药大学常州附属医院的调查结果表明,受访的 119 名门诊住院患者中 69 名有过直接或间接托人看病的经历,其中 56 名有过不止一次托人看病的经历。 

吉林大学屈英和教授在另一项研究中抽样调查了 200 名临床医生和 500 名患者,问卷结果显示,通过「找关系」就医是患者的首选。9.3% 的人每次就医都找关系,45.6% 有时会找关系,15.7% 想找关系但找不着,从不找关系者仅占 29.4%。也就是说,七成多患者希望通过熟人就医。 

这个人情难题不止困扰着中国医生,国外医生的诊室可能也早就被亲戚朋友占领。 

德国一项对 1643 名外科医生的研究显示,有 77.6% 的外科医生曾经为朋友或亲戚做过手术。另一项对德国北莱茵地区全科医生的调查显示,受访的 393 名医生中有 96.7% 的医生承认在过去 12 个月中至少治疗了一名家庭成员。 

2010 年在一项对美国 1086 名儿科医生进行的调查中,四分之三的人(325/429)表示,他们曾被要求为亲属开具处方药;51% 的人(186/363)曾被配偶要求开具处方药。其中,还有近一半的受访者曾为自己开过处方,同样数量的人曾非正式地向同事要求开处方。 

亲朋好友提出的要求五花八门,从插队检查到主刀手术,总结起来无非就是一句话,「咱俩关系好,你认认真真给我治一治」。而实际上,听完这些要求的医生也只能默默仰天长笑,「臣妾真的做不到啊」。 

屈英和在《「关系就医」取向下医患互动错位分析》一文中指出,调查显示,医生认为对关系病人的照顾排在前三位的是「在病房安排上给予照顾」(33.7%),「看病、检查和手术优先」(28.4%)和「对病情、病因、治疗方案说明更详细」(26.8%)。 

不少医生都表示,对关系病人的照顾主要是优先和沟通等方面的照顾。「无非也就是对病情解释得更细致一点,话说的更多一点,让人家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情况。」

而对患者的调查显示,患者希望得到的照顾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对病情、病因、治疗方案说明更详细」(53.6%)、「诊治更慎重更负责」(40.9%)和「看病、检查和手术优先」(39.8%)。

医患双方对「关系就医」下「照顾」的不同理解

 近四成的患者期待通过关系找到的熟人医生能够提供更符合心意的诊疗方案,而对医生来说,无论是不是熟人,都一样会对患者负责。在调查中,43.1% 的医生认为关系对治疗方案没有影响,而 76.1% 的患者认为关系对治疗方案有影响。

给找上门来的七大姑八大姨多解释一下病情、安抚情绪,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除此之外,当熟人成为患者,一些看不见的风险早已在背后张牙舞爪。

不规范的诊疗过程大大增加法律风险 
而那些找上门来的亲戚朋友,无外乎都会问一句,「能不能不挂号啊,小毛病你给我瞧一眼得了呗?」。
 
在法律实务中,即使没挂号,如果存在事实的诊疗行为,也认为医患关系已经建立,发生医疗纠纷时,不能以患者未挂号为由,免除医院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没有病历记录,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中,法院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院会因此败诉,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2012 年,患者陈某某以「排大便困难 4 年,加重 2 月」为主诉到洛阳市中心医院就医,中心医院以「耻骨直肠肌综合症」收住入院并为陈某某行「耻骨直肠肌部分切除术」。期间陈某某共住院7 天,出院后继续在中心医院门诊接受治疗。
 
在 4 个月的门诊诊疗期间,接诊医生始终没有为陈某某建立正式的门诊病历,仅认为是熟人帮忙而提供服务,也没有严格遵守诊疗规范。 
在门诊诊疗期间,陈某某的手术伤口一直未痊愈,错过了最佳诊疗时间,病情加重,又辗转两家医院共手术 4 次、门诊治疗数次,至 2018 年起诉时仍然没有治愈。
 
法院认为,中心医院在门诊诊疗期间未做好病历记录,没有遵守严格的诊疗规范,未尽到完全、正确的治疗义务,对陈某某因病而造成的损失需要承担 80% 的过错责任,共计需赔偿 317841.41 元。 
更有甚者,因为熟人提出的要求而改变了诊疗决策,最终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在一篇急诊医生接诊熟人的论文中,作者指出,实际生活中很难划清家庭和急诊的界限。 
「如果一个 5 岁的孩子在半夜哭着说耳朵疼,而他的母亲又刚好是一个医生。我们真的能在此时要求一位母亲不去检查孩子的耳朵、不评估孩子的呼吸音是否正常吗?」
实际上,不少国家对于接诊熟人这件事有着明确的规定。 
美国医学会的道德准则中指出,医生「通常不应该治疗自己或者其直系亲属」。英国总医学委员会和新西兰医学委员会也建议,不要向与医生有密切私人关系的任何人提供医疗服务。
美国医学会关于「接诊自己或家人」的道德指南
在南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为家庭成员开特定的药物。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公司也有规定禁止支付直系亲属及其家庭成员的治疗费用,因为担心存在欺诈的风险。
虽然上述指导和政策仅仅提到了家人,但是同样出于客观性可能受到影响的考虑,医生在接诊朋友时也应当保持警惕。


来源 | 掌上医讯综合自丁香园